大盈江水悠悠从高黎贡山发源,穿峡谷入伊洛瓦底江。巨树之上,犀鸟成群。大河之间,鹳鹤相鸣。丛林之光,历久弥新。这里是中国鸟类资源第一县、被誉为中国“亚马逊”“植物王国”“物种基因库”的盈江县。连绵着千里原始森林,是滇西最璀璨的一颗绿色明珠。生活有近700种鸟类,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30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15种。盈江县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办案团队立足独特生态区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以检察履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滇西生态安全屏障,逐渐形成了以“党建引领、科技赋能、协同共治、精品意识”为内涵的“滇西生态检察铁军”检察文化品牌。将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保障,筑牢起滇西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滇西绿色明珠。
党建+生态检察,筑牢边境生态安全屏障。
近年来,盈江县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先行先试,以“党建+生态检察”为突破口探索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党员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采用党组带头,党员靠前的方式,组成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一名副检察长+二名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二名书记员构成的“滇西生态检察铁军”办案团队,坚持政治理论与生态检察同向同学,培养既信念坚定又素质过硬的生态检察办案人才。团队立足盈江县独特的地理区域优势,能动履职,坚持在党建+生态检察上深耕细作,逐渐走出了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特色路径。常态化开展“部门小课堂”和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探索“党建+生态检察”联动机制,以党建智慧引领生态检察发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筑牢边境生态安全屏障。近两年共办理各类涉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0余件,“河燕鸥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矿山地质灾害风险整治公益诉讼案”等四件案件入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缅甸药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滇西生态检察铁军”被评为“德宏州最美检察团队”。
科技+公益诉讼,赋能新时代生态检察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团队坚持以科技撬动法律监督,以数字赋能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将数字检察贯穿生态检察办案的全过程,有力推动了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双提升,破除制约能动履职的堵点痛点,实现监督办案模式由被动向主动、由办理向治理转变。在河燕鸥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先后通过卫星历史图片比对、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完成对河燕鸥栖息地环境现状、面积、原始图貌及上游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情况的勘查及证据固定。在整治矿山地质灾害风险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成功将无人机航拍、卫星历史图片比对等技术手段运用到现场勘验中,分析侵害成因,形成完整证据链,打破了地理、环境等因素的严重限制。积极践行数据检察战略,协调政府将盈江县中小水电站的生态流量泄放监测系统和名木古树信息管理等多个系统接入检察机关,拷贝了行政机关的十余项数据,为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奠定了坚实基础。2023年,团队构建了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个人所得税等三个大数据监督模型,其中个人所得税、最低生活补助两个大数据监督模型荣获2023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模型竞赛优秀奖,并被省院推荐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模型竞赛,带领盈江县人民检察院获评云南省检察机关“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示范点、“数字检察试点院”。
协作+生态检察,共建共治凝聚公益保护最大合力。
团队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以部门联动监督为抓手,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构筑起滇西生态安全保护的坚实屏障。与相关行政部门签署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等协作文件,建立健全了行政案件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衔接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1+1>2的协同作用,开展河燕鸥、天行长臂猿、古树名木、古茶树、大盈江流域保护等专项活动,助推多部门协作配合新模式进一步发挥叠加效应、增强生态保护实效。“妨碍河道行洪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河长办、省检察院联合发布的“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
盈江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三面与缅甸接壤,边境线长达214.6公里,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据着独特地位。为守护好得天独厚的生物多样性和优质生态环境,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滇西生态检察铁军”用生动实践走出了一条符合特殊生态区位、契合绿色发展理念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保护之路,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体系和生物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