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县域内部分娱乐会所、KTV、酒吧、慢摇吧、足浴店、按摩店、理发店和饭店等服务性经营场所非法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供其从事前台收银、导购、指引员、服务员等工作,其中部分未成年人尚为在校学生。
未成年人尚处于汲取知识、健康成长的重要时期,理应受到社会的呵护。然而由于未成年人社会阅历不足、使用成本低、社会监管力度不足、违法成本低等原因,致使不法商户或企业铤而走险,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辨别是非能力有限,过早踏入社会,可能养成不良的行为习惯,甚至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成为被侵害对象,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守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蓝天净土,盈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负有劳动保障监管职责的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开展非法招用童工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凝聚未成年人政府保护的合力。
未成年人是冉冉升起的朝阳,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守护祖国的明天。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并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整改期结束后,将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县监察委员会、县妇联、县关工委、团县委相关领导就整改落实情况举行公开听证,对消极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直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问题解决。决不允许也决不放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顽疾久拖不决,这是我们在向各单位及社会传递我们保护未成人权益的决心和信号。(陶汝雄、杨嘉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