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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5-02-11

附件1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批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负责其他应当由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政治部、综合业务部。

所属单位 0 个。

重点工作概述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现代化盈江建设。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围绕法治中国建设加强工作统筹谋划,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不断贡献坚实检察力量。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跨境犯罪,协同做好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相关违法犯罪工作,坚决维护边疆和谐稳定。以高质量司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统筹融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协同推进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多元综合司法保护大格局。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围绕党的二十大有关推进法治建设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动“四大检察”更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考核指标和目标责任倒逼业务短板,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坚持严管厚爱,全面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党的“六大纪律”,一体抓好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决把纪律作风建设挺在前,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促进干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制止。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不放松,筑牢公正廉洁防火墙,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纪律作风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034,749.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432,856.4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601,893.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01,134.29元,下降 2.44%。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保障项目资金减少,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32,856.41元,其中:本年收入11,432,856.4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32,856.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7,923.71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增,社保缴费比例调增,人员经费收入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34,749.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32,856.41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2,856.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 247,923.71元,增长 2.4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增,社保缴费比例调增,人员经费收入比上年增加。

项目支出1,1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与上年基本一致,项目经费需求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7,669,417.5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机关单位运行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1,868,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及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9,669.9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6.35元,主要用于在职工勤人员的失业保险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99,774.5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57,868.0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5,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77.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预算均为 0.00 元。

)公务接待费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接待批次为 15 次,共计接待 150 人次。

无变化原因是:我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范围。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85.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增加的原因是:车辆老化,需新购1辆公务用车保障正常检察业务开展,故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按规定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政策,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关,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的通知(云财政法〔2018〕34 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云检发政字〔2018〕24 号)、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高法〔2018〕47 号)文件精神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本项目是全面贯彻落实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全州检察长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盈江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不断创新服务,努力推动盈江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1.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2.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3.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4.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5.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6.继续抓牢抓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建立检察队伍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

本项目紧紧围绕盈江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结合执法办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化规范管理,注重办案效果,努力推动盈江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体目标:1.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2.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3.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4.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5.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6.继续抓牢抓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建立检察队伍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绩效目标的设定经过院党组讨论测算,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联的充分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本部门今年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按照绩效管理制度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9,097.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855.29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支出工资调整,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相应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盈江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3,089,101.08元,其中,流动资产3,316,856.32元,固定资产19,737,666.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577.9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23,977.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3,046.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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