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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9-29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盈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的监督,接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与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提升检察服务水平。结合检察工作,通过制定主题教育工作方案、自查自纠、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和到龙陵松山战役遗址、南洋华侨机工纪念馆、古田会议会址等多地开展红色教育等方式,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有序开展。通过系列活动,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深刻认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坚定了干警的理想信念,切实强化党员同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助推检察工作发展。

二保持高压态势,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参加重大案件的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做好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截止1015日,受理查逮捕涉恶案件共1474人,批捕1365人,不批捕41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案件1068人,起诉728人(含2018年受理审查起诉的案件420人),不起诉2人,收到法院判决29人。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及“保护伞”线索处置制度,通过微信平台公布了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打造了“12309”检察服务平台。做好大排查大起底线索摸排,截至目前,共排查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1条、“保护伞”线索1条。移送公安局扫黑办6条,移送纪委监察委2条,移送政法委扫黑办5条。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落实移送线索反馈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落实。上半年我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做了充分准备:一是已经成立了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制定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阶段提供法律帮助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三是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研究制定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实施细则。下半年,共审结263350人,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6399人。

四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百姓民生。共受理民事诉讼结果监督3件、民事诉讼程序违法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4件。一是民事检察工作聚焦服务人民群众和解决民生诉求。帮助解决当事人“起诉难”的问题,促使法院积极执行有可供执行财产而多年未执行的积案,开展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二是行政检察工作聚焦“非诉执行”。与法院和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以期消除误解,通过走访座谈、联合检查、查阅执法案件台账等多种形式积极摸查案件线索,现已发现非诉执行案件线索16件;三是公益诉讼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药安全。针对水源地保护、校园食品安全、外卖平台食品安全、市场食品安全等问题开展线索摸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3名被告被判处缴纳土地复垦费用45万元。

五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在司法服务中有新发展。深入开展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受理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232人。扎实开展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罪案件共计363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6.52%0.03%。聚焦精准脱贫,顺利通过省检国检,实现姐坎村脱贫39136人,全村实现脱贫。组织全院干警到挂钩点开展“送温暖”活动,向群众发放4200元慰问品。将精准脱贫与司法救助工作结合起来,到挂钩点发放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扫黑除恶宣传册共计1800余份,向1户建档立卡户发放救助金1万元。帮助解决盏西镇姐坎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缺口10.56万元,全年共计投入资金11.98万元。

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注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请审查批捕各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432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36人,依法提起公诉1519人。建立“一站式”取证与救助机制,会同5家单位签订《关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与救助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检察官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询问、取证,减少“二次伤害”。实行分案起诉制度,联合公安机关制定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提请批准逮捕和分案移送起诉实施办法》,目前该制度的实施已步入正轨。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帮教。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帮教协议》,就三例涉罪未成年人的异地协作帮教考察开启了两地检察机关在异地协作的尝试,是德宏州检察机关首次跨省市开展的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考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3人,主要是聘用制书记员13名。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 1,66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4.05万元,占总收入的96.3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1.46万元,占总收入的3.69%。与上年支出1,818.54万元对比减少153.03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1,88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14万元,占总支出的78.79%;项目支出400.09万元,占总支出的21.21%。与上年支出800.16万元对比减少913.9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到监察委员会,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人民检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6.14万元。与上年支出1,392.96万元对比增加93.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人民检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09万元。与上年支出1,407.2对比减少1,007.1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减少了“两房”建设项目支出730.42万元,减少了上年度使用的结转结余资金276.69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二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7.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1%。与上年支出2,510.81万元对比减少833.7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转隶人员经费和“两房”建设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45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办案业务费支出、业务装备经费、基建建设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4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4.住房保障(类)支出7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交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82万元,支出决算为31.76万元,完成预算的93.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76万元,完成预算的93.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做到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公务接待费在实际支出中大大压缩。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5.17万元,增长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17万元,增长3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2019年度购置了公务用车11.96万元;2、又因为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使用时间长、车辆老化严重,车辆平均使用年限达9年以上,平均每辆车每年行驶1.8万公里以上。2019年我单位共受理提请逮捕的各类案件438 662人,同比增长29.59%52.53%。办案用车的次数比上年增加了80%;加之2019年盈江县脱贫攻坚工作处于攻坚阶段,我单位扶贫挂钩乡镇处于山区且道路崎岖颠簸;下乡开展扶贫工作使用车辆频率增加,导致严重老化的公务用车磨损严重故障增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增加13.21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7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11.96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更换旧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8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97万元,与上年支出248.97万元对比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有人员转隶到监察委,相关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业务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劳务费、交通费、信息网络费等其他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盈江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3,045.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8.16万元,固定资产2,582.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1.56万元,其他资产586.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0.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14.6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9.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动,在建工程无增减变动,无形资产增加22.82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6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45.92

858.19

2582.74

1884.07

111.92

586.75

23.1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退休人员工资均由地方财政保障,故附表离休费、退休费无金额。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七、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附件:德宏州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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