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和县委“五个行动”工作安排,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聚焦护航发展“主基调”,全力为大局服务
全方位守护社会安全稳定。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盈江”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325件570人,起诉588件896人。批准逮捕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41件51人,起诉36件43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48件65人,起诉44件69人。严厉打击整治跨境犯罪,批准逮捕妨害国边境管理案件96件252人,起诉102件311人;批准逮捕走私案件15件26人,起诉15件30人。严厉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45件70人,起诉50件79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保持对涉毒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批准逮捕47件49人,起诉53件53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序开展提前介入工作,确保不漏案、不漏罪、不漏人,妥善处理“8·17”恶势力专案,依法批准逮捕15人,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21条。加强监检衔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起诉2件2人。
全链条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持续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共受理各类信访33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全面压实首访办理责任,对7件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实现“首办即息诉,首访即息访”。成功调解了盏西镇松坡村村民一起争议长达20年的林地归属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5件85人。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常态化涉企“挂案”清理机制,联合工商联等部门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在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4次赴电站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掌握企业整改面临的困难,为企业解忧纾困,以监督促治理,消除重大风险隐患。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投入经费13.4万元,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检察长履行挂乡包村工作职责,深入盏西镇、弄璋镇、平原镇扎实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治、河湖生态环境整治、禁毒重点整治“回头看”、消费帮扶等工作,并为部分乡镇解决耕地流出问题整治、河道清淤和禁毒工作经费共计4.5万元;积极落实消费帮扶,定向采购盏西镇松坡村滞销核桃油320斤,为村民创收1.6万元。围绕耕作层剥离、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3件,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强劲的检察动力。办理的“督促整治焚烧秸秆公益诉讼案”入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支持乡村振兴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认真传达学习落实省、州、县关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召开工作会议17次;抽调21名精兵强将组建普法工作队,与挂联乡镇“法律明白人”建立“传、帮、带”结对子,确保普法队伍专业性。截至目前,共投入经费20余万元,共开展督查指导工作36次,分析研判40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0余次,参与群众 6000余人,发放资料 4000余份。联合县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庭审活动4场次,通过“公开庭审+以案释法”形式,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效果。
二、把握人民至上“主旋律”,倾情为人民司法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一是坚持严管厚爱,统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相对不捕23件37人,相对不诉4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6件15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4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处、管束到位,批准逮捕9件24人,起诉10件27人。二是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8件38人,起诉22件31人。三是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抽派检察长、副检察长等7人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62场次、法治进家庭宣讲活动10场次,受众人数1.3万余人,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与多部门联合开展青少年夏令营3期,共对140名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为探索重点青少年帮教模式积累了经验;创设“犀鸟之声”校园普法小广播栏目,建成“检翼护梦”法治展厅。四是做大关爱救助未成年人工作。对44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测评和疏导工作;对6名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3.1万元。五是做优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对1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亲职教育、心理健康团辅活动;向部分家庭分别发出《家庭教育令》29份,《督促监护令》25份;联合昔马边境派出所、昔马镇中小学,对昔马辖区内31名重点青少年开展临界预防法治教育家访。
向弱势群体传递司法温度。做好司法救助民心工程,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6件,发放救助金12.9万元。其中,对被害人左某某加大救助力度,提请州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发放救助金3万元,并主动与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等多部门沟通协调,为被害人家庭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对5名困难妇女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4万元。
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8件41人。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司法实践探索,推动生态系统的修复治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追偿生态修复费用141.9万元。筑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屏障,向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制发检察建议6份,督促做好外来物种红火蚁的防治工作;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1+1>2的协同作用,加强名木古树保护工作,向5个乡镇制发了检察建议。办理的“督促全面履行河燕鸥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三、深耕办案监督“主阵地”,坚决为法治担当
刑事诉讼监督推深做实。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提起抗诉案件1件,已被二审法院采纳并依法改判。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量刑建议860人,采纳率达99.65%。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次,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召开联席会、研判会12次,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3件;将监督窗口前移,依法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7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共52份,纠正漏捕漏诉21人。
刑事执行监督提质增效。办理在押人员控告案件2件,办理刑事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7件,针对看守所出现的超期交付执行、混管混押罪犯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4件,收监执行审查案件6件。加强对超期羁押问题的监督,提示看守所发出催办案件通知书47份,实现“零超期”。开展2次社区矫正联合检查,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针对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管理不当的问题,向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件,向县法院发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2份,均被采纳。
民事检察精准有力。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问题,发现虚假诉讼案件4件,涉案金额260万元。当好农民工“护薪人”,为98名农民工讨要薪资253.3万元。积极开展民事纠纷矛盾化解,强化释法说理,促成和解息诉38件。办理的“陈某仙申请执行监督案”入选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监督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脱虚向实。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6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1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如在靳某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中,充分释法说理,积极运用司法救助等手段,促成靳某某息诉罢访并撤回监督申请,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有序。聚焦人民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问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4份,行政机关均在诉前完成整改工作。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办理的“督促全面履行河燕鸥保护职责案”等4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优秀案件。
四、点燃改革创新“主引擎”,积极为治理开方
治罪向治理延伸,形成多元善治“聚能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情节轻微的9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625件91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2.36%,一审服判率95.47%。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9.03万元。注重释法说理,公开听证14件案件,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有效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心结。
办理向办复转变,用足检察建议“工具箱”。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持续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加强源头治理,向相关单位发出各类检察建议46份。针对文身店、理发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教职工队伍管理不严等问题,向县市管局、县教体局发出检察建议2份,并持续跟踪监督。针对矿山安全生产、高空栈道安全隐患、南底河采砂造成河水拥堵等问题开展监督,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份实现以最小的治理成本推动公共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办理的“督促整治妨碍河道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云南省河长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
技术与业务融合,拓展数字检察“新赛道”。积极践行数字检察战略,以现代科技、大数据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建立了个人所得税、医保基金、边民补助、特困人员救助等5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类案监督的形式,立办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3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收回国有财产85万余元,促进监督模式由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云南省数字检察工作试点院和云南省检察机关“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示范点,建立的个人所得税和最低生活保障金、边民补助、特困人员救助2个监督模型荣获2023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模型竞赛优秀奖。
监督与协作贯通,共绘法治建设“同心圆”。与县税务局签订《加强税检合作框架协议》,构建税检合作联动新格局。发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督促作用,制定印发《行动方案》及《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建立沟通协调、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季度约谈、挂牌督办、倒查追责6项工作机制,成立普法宣传组、综合整治组、重点群体管理组、关爱帮扶组、社会文化环境治理组5个工作组,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推动全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拉开盈江“检侨合作”序幕,参与“为侨服务工作”,畅通检侨沟通渠道。
五、建强忠诚担当“主力军”,切实为发展蓄能
夯实政治建设“压舱石”。一是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工作30次。二是筑牢政治忠诚,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8次,党组会议学习21次,全院集中学习32次,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履职、监督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三是夯实廉政根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讲授廉政党课2次。严格落实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8件。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激活干事创业“动力源”。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治理行动,查找出“躺平式”干部4人,实干型干部5人,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牢固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用人导向,提拔使用5人,内部岗位交流4人。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组织开展检察专项业务培训、道德讲堂、检察官讲堂等活动35次,有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打造阳光检务“新高地”。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人民群众视察检察工作、评议案件、参与案件听证等活动54件82人次。常态化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活动。二是深化检务公开。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畅通12309检察热线,通过信息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02条,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24件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检察宣传。通过“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介讲好检察故事,发布各类检察信息435条,在《云南法制报》《德宏团结报》等媒体发稿183篇。
过去一年,盈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主动融入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为着力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荣获2023年度州级“清廉机关”荣誉称号,1个内设部门被评为德宏州检察机关“最美检察团队”, 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个人,1名干警被评为德宏州检察机关“最美检察干警”, 1名干警在德宏州检察机关2023年检察官助理业务竞赛中获优秀奖,3名干警家庭分别被评选为德宏州“健康家庭”、盈江县“最美家庭”、盈江县“清廉家庭”,1名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全年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入选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占全省入选总数的十分之一,典型案例培育经验在全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上做交流。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县政协有力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现代化盈江建设。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筑牢检察人员政治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围绕法治中国建设加强工作统筹谋划,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不断贡献坚实检察力量。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保障盈江生态安全。把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真正做实。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以检察监督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围绕党的二十大有关推进法治建设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动“四大检察”更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考核指标和目标责任倒逼业务短板,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坚持严管厚爱,全面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体强化检察人员政治素养、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增强检察人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提升履职素能。压紧压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一体推进“三不腐”,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砥砺奋进新征程,扬帆起航正当时。新的一年,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依法能动履职,砥砺奋进、实干笃行,努力为实现盈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