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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盈检人民检察院2017年人大报告
时间:2018-01-01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月 日在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曹根富

 

各位代表:

我代表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突出执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注重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2017年,我院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27301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97251人,不批准逮捕2848人;受理侦查机关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293361人,依法提起公诉228264人,不起诉2635人。报送上级院审查起诉57件,出庭支持公诉247件次。突出打击重点,有力震慑犯罪,针对经济社会面临的新形势、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尤其加强了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35153人,起诉111114人;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侵犯财产类案件3239人,起诉3245人。

加大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2017年,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18人,起诉案件911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批准逮捕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促进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本着“用理性释法、用温情感化、用爱心守护”的理念,建成并投入使用了集预防、教育和心理矫正为一体的未成年人训诫室。共接待未成年人及家属200余人参观或接受教育。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为2000余名中小学生讲授了“反对校园暴力,护航青春成长”的专题法治教育课。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坚决打击和震慑犯罪,依法该严则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依法当宽则宽,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对没有逮捕必要的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或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1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不予起诉;认真落实不捕说理、刑事和解、风险预警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向被害人说明不捕不诉理由77人,和解刑事案件44人。

强化涉检信访,做好维稳工作。积极推进检察信访工作开展,不断完善联合接访和信访处理机制,坚持下访巡访和检察长接待工作,坚持首办责任制,及时处理好涉诉涉检问题,对于有被害人的拟不捕不诉案件,检察委员会在审议案件时,均通知控申部门负责人列席,提前做好风险预警工作。2017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0余人次,受理举报线索1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分流或办理完结。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10人,共发放了8.7万元的救助金。

把握工作重点,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围绕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的基本要求,积极深入群众家中,访民情、解民忧,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春节前夕,开展“送温暖”活动,发放154张棉被,价值3万余元;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实施养殖扶贫项目和农作物种植扶贫项目,投入资金10.5万元;解决姐罕村委会办公用品设备紧缺老旧的问题;协助盏西镇姐罕村开展贫困户民房建设初步验收工作;全面完成了漏评户、低保户、危房改造户“回头看”遍访工作。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今年,共计投入帮扶工作资金15.2万余元。

二、注重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相结合,不断优化政务环境。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办案力度,落实办案责任,发现案件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得到提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有力地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2017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13(涉嫌挪用公款11人,涉嫌贪污12人,涉嫌受贿35人,涉嫌贪污、贿赂23人,涉嫌滥用职权2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6万余元。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查办扶贫领域涉农职务犯罪的统一部署,大力查办发生在新农村建设中干扰惠农富民政策实施、侵害民生民利的案件。2017年,我院共查办扶贫领域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4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0.77%,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在全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注重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标本兼治。坚持打预并举,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开展预防调查4件,案例分析4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件;开展法制讲座64场次,开展预防警示宣传教育83次,受教育人数2840余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46次,共有341个单位、1811人次被查询。首次联合县纪委在全县开展“服务脱贫攻坚”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乡镇行活动,由16名干警和纪检干部分片深入全县15个乡镇及农场为1200余名乡(镇)、村、组干部进行宣讲,实现预防宣传“全覆盖”,为推进农村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注重实施监督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结合,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立案监督。积极从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中、群众的控告申诉中、到侦查机关了解的案件中发掘线索,拓宽发现立案监督线索途径,有力推进刑事立案监督深入开展,确保侦查活动公正廉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7年共监督立案88人。侦查监督。坚持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并举,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并重,大幅提高了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2017年共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的各类刑事案件10件次,积极引导侦查取证;针对侦查阶段的执法不规范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检察建议11份,纠正漏捕3人,追诉6人。审判监督。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通知书、量刑建议等手段强化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7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民事行政监督。圆满完成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我院于2017317日向盈江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我县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201758日盈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宣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人次,对15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均被采纳;加强对超期羁押问题的监督,实现了“零超期”,找在押人员谈话教育267人次,开展监区监室巡视192次,安全防范检查16次,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杜绝在押人员的伤亡事故,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检察建议2份;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决定6件,认真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消除管理漏洞,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对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监督收监1人;受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和举报12件,认真落实查处,建立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和被监管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切实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的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新闻发布会、出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重大事项。2017年,组织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案件庭审3次,通过手机平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3次。落实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回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获得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深化检务公开,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的建设和推广工作,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加强与网友的互动,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坚持“精准公开”,及时发布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避免产生社会舆情,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全年组织新闻发布会1次,在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推送检察信息300余条,阅读量达30000余次。全面推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大案件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的建设,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442件、法律文书174件、重大案件信息86件,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四、注重强化目标管理和提升队伍素能相结合,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017年是司法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的一年,工作任务繁重,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迅速转变工作思路,以提高干警素质、激发队伍活力、增进机关和谐为主线,以从严治检、从优待检为动力,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执法能力为中心,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五个不放松”,实现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

坚持班子建设不放松。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与检察业务同布置、同落实,规范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层层签订责任状。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重大开支等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班子整体效能充分发挥。

坚持思想教育不放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等规定,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再学习、再教育;狠抓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坚持素质兴检不放松。一手抓优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手抓队伍素质建设。抓好干部理论教育培训,共组织11人参加最高检、省院和州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1名业务干警参加州委党校开展的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与名校合作,组织全院53名干警分三批到浙江大学学习培训,实现全员培训。充实机构和人员,招录1名干警,优化队伍结构。更加重视人才培养,通过合理安排干警参加多岗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从而使其成为复合型人才。不断优化检察队伍结构,更加注重对检察后备干部的培养,年轻干部的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不放松。以学习教育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为载体,增强队伍凝聚力。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院上下一致努力、同心同德,从基础建设、队伍素质、业务工作、服务理念、工作效果多方面入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稳步保持好州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积极做准备。

坚持创新检察文化载体不放松。积极开展“道德讲堂”、三八节敬老孝亲活动、职工运动会、五四文艺晚会、演讲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激发干警投身于检察事业的政治觉悟,展示出检察干警团结互助、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创新文化育检方式,创立盈检文化走廊,美化、亮化办公楼,提升机关形象。

五、注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平稳发展检察工作相结合,优化检察工作机制。

根据省检察院司法改革具体方案,有序进行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首批20名检察官通过统一考核进入员额,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标准对全院检察人员分类定岗,顺利完成检察官员额改革和人员分类改革,全面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切实把司法责任制要求落到实处。坚定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准备工作。

各位代表:2017年盈江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到位,监督成效与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二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不快,干警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三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2018年的工作思路

2018年,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新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执法规范为重点,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恪尽职守,奋发有为,永不懈怠,不辱使命。秉持“厚德、奉法、明理、求真”的理念,强化“永不言败、敢争一流”的观念,积极打造“健康盈检、智慧盈检、文明盈检、公正盈检”,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和保障全县工作大局。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惩治、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用法治方式服务改革的能力,更加有效地为我县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坚持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的理念,加强对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重点问题的法律监督,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稳定、快速发展积极做出贡献。

二、着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法制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敏感案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法治盈江建设。

三、着力推进检察改革,打造特色亮点工作。

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促进检察制度自身完善。把深化检察改革和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结合起来,力争在检务公开、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案件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探索一批新经验、新做法。

四、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

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更加重视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监督能力和水平。把程序公正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全面强化监督与自我监督。突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拓宽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和途径,健全和完善检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的外部监督,约束和规范检察权正确行使。

五、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增强发展动力。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开展多形式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提升队伍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梦想照亮前方,奋进正当其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全面建成美丽和谐新盈江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解释

 

一、两抢一盗:指抢劫、抢夺、盗窃。

二、社区矫正:所谓社区矫正,简言之就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比如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罪犯)置于社区。由专门的矫正机构对其进行惩罚、教育和改造。其目的是为了加速罪犯再社会化进程,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降低刑罚执行成本。

三、“两微一端”: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抗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五、纠正违法通知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检察业务过程中,发现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或审判机关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有执法不规范行为形依法予以纠正制作的法律文书。

六、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对受到刑事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在未能获得犯罪分子的赔偿及其他方面的补偿时,由有关方面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帮助其解决暂时生活、医疗困难的一种措施。它是一种抚慰性、救济性的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的经济资助。

七、轻微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是人民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提起公诉案件的对称,大体是指八种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致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其特点是:()侵害范围较窄。()社会危害性较小。()侵犯目的较为单一。()一般具有和解可能。

八、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犯罪发生之后,由调解人使受害人与加害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解决刑事纠纷的活动。通过主动的与受害人进行沟通,加害人以向受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赢得受害人的谅解,而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予以认真履行。通过刑事和解,能较好的使国家、加害人、受害人的利益得以均衡。

九、量刑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0年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量刑建议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书面建议。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据诉讼法和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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