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与第四批20名到最高检实践锻炼的现任或曾任基层检察长座谈交流。
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与第四批20名到最高检实践锻炼的现任或曾任基层检察长座谈交流,面对面听取他们的实践锻炼体会和对最高检工作的意见建议。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检察工作质效直接影响检察工作整体质效,基层检察机关口碑直接影响全国检察机关形象,基层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基层检察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为基层检察长,要全面掌握党中央精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当地党委政府要求、人民群众期盼和基层检察人员期望,既要带好头办好案,也要观大势、谋全局、抓大事。”
“不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就难以做实为大局服务;不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就难以做实为人民司法;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就难以做实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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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党中央决策部署到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举措,从一项项具体工作要求到背后的政治考量、法治考虑,从检察工作理念到基层工作方法,应勇结合个人成长经历和基层工作实际与大家谈认识、讲理念、教方法。他指出,基层检察工作是整个检察工作的根基所在,必须把抓实基层检察工作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最高检党组把抓实基层检察长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先后组织4批80名基层检察长到最高检实践锻炼和14期2200人次基层检察长集中研修,促进提升基层检察长队伍素能。
应勇强调,基层检察长是基层检察队伍的“关键少数”,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要带头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带头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带头彰显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要抓党建、明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要抓业务、强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带头做到“三个善于”,持续做实高质效办案,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善管理、提质效,一体推进管人、管案、管权,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持续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要抓班子、带队伍,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增进和维护班子团结,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应勇勉励大家,要珍惜来最高检实践锻炼的机会,把基层好经验好做法带上来,也把最高检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带回去,双向奔赴、良性互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要关心基层、重视基层、建强基层,加强基层干部、年轻干部培养,既让他们在基层一线经风雨、壮筋骨,也要创造机会让他们到上级机关见世面、长才干,培养一批又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确保党的检察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建立经常性开展政绩观教育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政治历练、党性锻炼,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常态化查改政绩观偏差问题,对查摆出的各类问题紧盯不放、跟踪问效,结合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持续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科学管理,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深化“一取消三不再”举措,坚决纠治唯指标、唯数据、唯排名等不良倾向,引导检察人员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要严格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作为,全力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要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更加有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正确政绩观既要靠教育引导树起来,也要靠严格管理监督管起来。”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加强政绩观行为的管理监督,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最高检党组、院领导及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要知责、担责、履责,以上率下做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持续涵养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和最高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4名最高检机关党员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