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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新闻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为水清河畅精准“把脉”
时间:2022-07-28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河湖长在河湖管理中的领导责任和检察长在服务保障河湖管理保护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责,共同推动河湖生态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近日,盈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赶红一行对挂钩联系河段——弄璋姐冒中心排涝沟和小长江进行巡查,弄璋镇副镇长杨帆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

巡查中,王赶红检察长实地查看了两条河道的水域环境、河流水质、沿岸生态环境及河道垃圾清理等情况,发现中心排涝口河道存在河道淤积、沙滩多,水葫芦、竹稍、竹尖较多,有生产和生活垃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巡查组强调,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河道清理,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抓好河道岸线管护治理,进一步提升河道治理水平。

 

下一步,盈江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相关行政部门凝聚保护合力,打好盈江绿水保卫战。(供稿: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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