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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化
筑牢家庭监护防线 守护未成年健康成长
时间:2021-12-1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探索解决未成年人被侵害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痛点难点问题,122日,盈江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向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今年下半年,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被侵害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小美(化名)由于监护人的监护缺位,从而结交了一些校外人员,过早脱离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轨道,自我保护意识不够,成为容易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给本案的犯罪嫌疑人造成了可乘之机。

针对上述情况,为了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防线,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该《督促监护令》明确要求,小美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加强教育、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防止不法侵害。与此同时,还委派心理老师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并向被害人家属发放了司法救助金额7000元。

 

下一步,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深化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供稿:盖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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