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
《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印发〈德宏州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农场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将《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印发〈德宏州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19〕4号)转发给你们,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抓好监督管理,强化监督结果运用,严格执纪问责。请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印发《德宏州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19〕4号)
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