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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
耐心释法促和解,检护民生暖人心
时间:2024-12-20

感谢检察官尽心尽责,感谢检察机关综合审查,让我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温情,同时也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机会,我已经完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引以为戒,不再给政府和司法机关添麻烦。近日,一名被宣布相对不起诉的男子及其家属,将一面锦旗送到盈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曹跃云手中,当面表达感谢,并对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理念表达了由衷地认可。

基本案情

20241月份,郭某驾驶一辆SUV汽车与被害人杨某驾驶的三轮自行车发生碰撞引发争执,后郭某推搡被害人,致被害人腿部受伤,经相关机构鉴定,被害人伤情已达轻伤。

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曹跃云对郭某进行讯问时了解到,郭某对因一时冲动而对杨某造成伤害的行为深表懊悔,想积极赔偿杨某,但在赔偿金额上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同时曹跃云了解到案发后郭某及其家属陪同就医并积极垫付医药费,且聘请护工对被害人照料。

为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检察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家属及代理律师就赔偿问题进行多次沟通,同时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被害人杨某对被不起诉人郭某的故意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承办检察官综合审查后,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认为,案件处理有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才能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为了化解双方矛盾、给郭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拟对郭某作相对不起诉。后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坚持公平、正义的前提下,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精神,对郭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事心双解,以和为贵。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小案办理中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检察官温馨提示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日常生活中,因一时气愤引发打架斗殴,导致一方受伤入院,一方面临刑事处罚的事件时有发生。面对矛盾冲突,我们要冷静应对,多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学会寻求法律的帮助,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不要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否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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