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集中学习阶段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作用,5月31日晚,盈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赶红主持,党组班子及二级班子成员参会。
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赶红领学了《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盈江县组织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部分参会同志以“立足检察职能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结合岗位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王赶红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肩负着政治之责、法律之责和社会之责,大家要持续领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定位,梳理我们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上、在检察工作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永不竣工的工程”,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检察智慧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基垒土,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勇担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职责使命,以自身过硬服务保障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把盈江建设成为要素集聚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和投资兴业的“宝地”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供稿:杨恩凤)